94年度母嬰親善醫院認證評鑑報告
報告者:楊正祥主任
日期:94年9月12日 署立基隆醫院簡介:
全 院 總 面 積:4.547公頃, 基 地 面 積:6,223坪, 總 樓 地 板 面 積:9,881坪
成長過程:
• 民國前14年成立台灣總督府基隆醫院
• 台灣光復後更名為台灣省立基隆醫院
• 民國88年配合精省政策更名為行政院衛生署基隆醫院
• 民國89、92分別通過區域教學醫院評鑑
• 民國91通過血液透析室ISO9001:2000認證、營養室認證HACCP
• 92年通過檢驗科CNLA認證及急診室ISO9001:2000認證
• 民國92年榮獲行政院服務品質獎
• 民國93年榮獲行政院法制再造國家級獎章金斧獎
• 民國93年通過總務室ISO9001:2000認證
• 目前開設病床數為663床,員工總計760人,資產總額為1,881,097,243.11元,淨值為132,670,956.49元。
建院目的
• 提供具醫學中心水準的全方位醫療服務,成為大基隆鄉親最信賴的醫院
�� 執行政府醫藥政策,維護民眾健康
�� 傳承歷史,培育人才,關懷弱勢,深耕社區
�� 提供門住診、急重症醫療及長期照護,成為民眾健康的補給站
. 公立醫院功能重建要項
�� 建立安全醫療作業環境
�� 提供便捷貼心的服務
�� 提供該當級別之優質醫療
�� 執行公共政策
�� 社區關懷服務
�� 提升營運績效
本院母嬰親善推廣理念
1.母乳是嬰兒最健康的食品,為了讓所有的寶寶都能獲得最健康的成長,幫助母親能順利哺育嬰兒,是醫護人員義不容辭的責任。
2.本院支持母嬰親善政策,積極推動母嬰親善策略,提供全院人員母嬰親善相關資訊,將所接受之知識與技能加以整理後編撰成冊,由產前門診衛教至產婦出院後的居家諮詢,提供母親完整、持續性之照護,並參與母嬰親善醫院評鑑,作為母嬰親善策略施行之品質保證。
本院母嬰親善推廣主旨
本院以尊重生命,信任專業及顧客導向為服務理念,響應政府提倡家庭健康年推廣母乳哺餵政策,促進婦女與兒童健康,協助母親在完全的認知之下決定如何餵食嬰兒及照顧嬰兒,積極鼓勵母親哺餵母乳,創造一個以母乳哺育為常規的醫療照顧環境。
母嬰親善十大措施實施細則
一、訂定明確的支持哺餵乳政策
本院有正式行文的母乳哺餵政策,並和所有醫護同仁定期溝通
1.於產前、產後門診、病房、嬰兒室張貼公告並支持基隆醫院哺育母乳政策,提供哺乳媽媽們及醫護人員執行與溝通。
2.我們經產科、兒科全體醫護同仁開會後決議全面推廣哺餵母乳。
3.產科門診及病房、嬰兒室張貼禁止母乳代用品之促銷。
4.門診衛教師定期追蹤產婦住院期間及電訪產後1個月2個月之哺乳情形。
5.醫院成立母嬰親善推動委員會,由蘇副院長擔任主任委員,每三個月定期開會一次,解決及改善實施期間所遭遇到之問題並藉此成為各單位實施之溝通管道。
二、提供照護母嬰相關工作人員教育訓練
為提升母乳哺餵教育,訓練所有醫護人員施行這些政策的技巧
※每年針對服務相關之工作人員,定期舉辦及參與哺餵母乳教育訓練課程,並幫助哺乳婦女克服困難。
1.配合衛生局舉辦哺餵母乳專業訓練,完成產兒科系相關醫護人員母乳哺餵教育訓練至少8小時以上
2.每月舉辦單位在職教育,同仁需確實參加,並提供最新資訊供同仁參考
3.對於新進同仁試用期間教導本院母嬰親善相關政策及母乳哺餵等相關技巧列為單位通過試用之標準之一
4.針對照護之單位同仁進行杯餵教育訓練、哺餵母乳姿勢技巧進行教育 訓練。
5.產後轉由婦產科門診衛教師諮詢追蹤產後一個月之餵母乳情形,提供 母乳諮詢及原因分析改善媽媽餵母乳困境。
三、提供孕婦哺餵母乳之相關衛教指導
讓所有的孕婦知道哺育母乳之好處及如何餵食
1.於媽媽教室時間舉辦各類衛教如哺餵母乳好處、哺餵母乳姿勢及常見問題處理等。
2.婦產科病房及門診舉辦圍體衛教,教導媽媽熟悉泌乳及母乳哺餵好處及相關技巧,並於門診及產後病房播放母乳錄影帶示教。
3.母嬰諮詢門診中提供餵母乳常見問題衛教,並就近提供集乳室供媽媽方便集乳。
4.產後門診提供專門諮詢及專線電話02-24292525轉3256、1609等24
小時開放供餵母乳媽媽隨時諮詢。
四、幫助產婦產後儘早開始哺餵母乳
助產婦在產後半小時內儘早哺餵母乳,建立親子關係
※產後在寶寶及產婦情況許可下,提供產後立即肌膚親近接觸與協助母 乳哺育。
1.從產前門診及媽媽教室中宣導,告知母嬰接觸的好處;於產房實施並給予詳細解說,提供媽媽及寶寶安全隱私環境進行母嬰接觸。
2.母嬰肌膚接觸不受時間之限制,除非媽媽表示已經累了要求停止或嬰兒情況不被許可等。
3.積枑推展母嬰接觸,自然生產即早於產後半小時之內讓嬰兒與母親做肌膚接觸至少20分鐘,適度協助母親於產後進行哺餵母乳。
4.剖腹產母嬰接觸於媽媽清醒後開始於產後病房執行至少10分鐘,並鼓勵家庭成員如爸爸、祖母、祖父等參與增進家庭親密關係及促進母乳哺餵
。
5.不提供退奶措施及鼓勵媽媽餵母乳,不給予退奶藥品之衛教。
五、提供母親哺餵母乳及
維持奶水分泌等相關衛教及指導
教導母親如何餵奶,以及在必須和嬰兒分開時如何維持泌乳
※在住院期間繼續教導媽媽如何哺餵母乳,以及和嬰兒分開的情況下仍然維持乳汁分泌方法。
1.自門診開始即有孕期評估及護理指導記錄表,於產房及產後病房設有 臨床路徑與產後及新生兒指導記錄,哺餵母乳與母嬰同室進行評估、指導與記錄。
2.提供各類母乳之衛教供媽媽於需要時參考,如哺乳技巧、泌乳方法、母乳保存、飲食衛教等。
3.每日上午8-9點由兒科醫師進行嬰兒基本檢查,如有特殊狀況無法進行母嬰同室如照光或轉新生兒中重度病房、加護病房,我們鼓勵媽媽將奶水擠出,送至嬰兒室、新生兒中重度病房、加護病房冰存,護理同仁採杯餵餵母乳。
六、除有醫療上的需求之外不得
提供母乳以外的食物或飲料給嬰兒除非有醫療需要,勿給新生兒母乳之外的食物或飲料
※本院提供在媽媽住院期間實施24小時母嬰同室,讓寶寶與媽媽更進一步親子接觸與延續母乳哺餵。
1.嬰兒室提供24小時開放餵母乳,鼓勵媽媽依嬰兒及漲奶需求隨時哺餵。
2.嬰兒室開放特定之餵奶空間,供媽媽們餵母乳。
3.醫療需求須添加水分及給予母乳代用品者採杯餵或滴管餵食。
七、實施母嬰同室
實施24小時母嬰同室
※產婦在產前及住院時醫護人員主動告知有提供24小時母嬰同室服務。
1.產後4小時經兒科醫師評估嬰兒狀況,及媽媽情況許可下鼓勵媽媽盡早母嬰同室增進親子關係,及提供母乳哺餵資訊,教導媽媽及早哺餵母乳促進乳汁分泌。
2.目前母嬰同室實施推展方案,依據媽媽需求與嬰兒狀況適度調整增加。
3.產前給予母嬰同室說明衛教單張,產後給予產後母嬰衛教手冊。
4.訂有感染控制及安全管理原則,要求所有接觸嬰兒人員含家屬在內,加強洗手措施,每個病房門口均設有手指消毒
5.提供寶寶每日基本照護外,重視寶寶執行同室之安全顧慮,於第一次進行母嬰同室時,教導異常狀況處理及緊急聯絡方法。
6.夜間門禁全面控管,單人房使用安全鎖。接送嬰兒以媽媽身分證推送,代理人須加代理人雙方證件。
7.護理人員2-3小時探視並加強嬰兒照護,如發現異常狀況,立即通知兒科醫師檢視。
八、鼓勵依嬰兒的需求哺餵母乳
鼓勵依嬰兒之需求餵奶
※鼓勵依嬰兒需求餵奶,只要寶寶餓了隨時可以餵奶,不需設定哺餵母乳時間。
1.不限制時間、次數餵母乳或母親乳房脹奶時,就可以哺餵母乳。
2.如媽媽或寶寶有特殊狀況無法親自哺餵時,我們教導家屬並採取杯餵或滴管餵食寶寶母乳。
3.對於堅持餵配方奶媽媽,我們提供個人衛教,不採取團體衛教之配方奶方法,並於嬰兒出生紀錄單上註明餵配方奶原因,並且不放棄任何機會宣導餵母乳好處。
九、不得提供嬰兒人工奶嘴餵食或安撫奶嘴哺餵母乳之嬰兒
不給予人工乳頭或安撫奶嘴
1.不提供安撫奶嘴及人工乳頭給寶寶,以免寶寶對乳頭混洧。
2.教導杯餵技巧無法親自餵母奶媽媽,並教導回復職場時應注意事項,以增加一個月之哺餵率。
十、鼓勵院所內成立母乳哺餵支持團體並建立轉介系統
提供母乳哺育諮詢專線及支持團體之資訊,並建立轉介系統
※本院有鑑於產婦出院後母乳哺餵之協助需求,於2004年1月招募院內有親自或協助哺餵母乳經驗之員工,組成母乳哺餵支持團體。
1.提供哺餵母乳經驗分享與心理支持,並適時根據個案需求性轉介地方衛生所。
2.本院提供24小時母乳諮詢專線02-24292525轉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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